此前,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关税[2007]11号文规定,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17日,海关总署发出今年第54号公告,《公告》发布了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进口关键零部件的清单,明确先征后退清单所列进口关键零部件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按暂定关税税率执行。
《公告》明确,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是指刀盘直径≥5米的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包括土压平衡式盾构机、硬岩掘进机 (TBM )、泥土平衡式盾构机和复合盾构掘进机等四种类型。
根据《公告》,享受先征后退政策的企业进口上述关键零部件时,应向海关单独申报进口,并凭财政部出具的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直接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先征后退手续。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公告》还特别指出,对今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准予按本公告规定办理先征后退手续。
相关法规链接: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关于公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