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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逾4亿 京百万老人孩子有医保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07-10-21

  家住北京市德外校场口的赵大爷今年70岁,长期患有心血管疾病,老伴的身体也不太好,患有糖尿病。但是最近一段时间,赵大爷一家的心情不错。原来,老两口前不久都参加了“一老一小”医疗保险。赵大爷说:“有了这个保险,以后看病也能报销了,心里踏实。”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自7月开始实施针对城镇老人和小孩的“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已有136万多名城镇老人和孩子参加了这项保险。

  纳入医保的老人和孩子占到北京市城镇户籍总人口的20%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王培亮表示,虽然近年北京市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北京市仍有包括部分大中小学生、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等群体没有被医疗保障体系所覆盖。由于没有相应的医疗保障,这部分人群患大病、重病常常给个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北京市目前无保障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在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今年6月正式颁布实施。由于其所针对的对象是老人和小孩,因此被外界俗称为北京“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把占全市城镇户籍总人口20%的150多万老人、小孩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

  按照“一老一小”医保制度规定,北京市城镇老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交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个人交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老人最高报销的医疗费金额为7万元,学生儿童最高可报销17万元。

  王培亮介绍说,北京市实施的“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是在保障内容方面,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入了保障范围内,参保的老人和孩子未来若得了大病和重病,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其次,保险在操作方式上,这项医保制度与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就医管理、结算办法等方面完全一致,而且在制度上也实现了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此外,最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在筹资方式上,财政补贴的力度非常大,老人参保补贴达到了70%以上,小孩达到了50%,使居民参保时的保费负担大为减轻。

  据北京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师淑英介绍,北京市今年将拿出总计近4.2亿元的资金 ,用于对“一老一小”医保费进行补贴。今年该项医保市民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结束后,北京市财政和各市属区县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社保基金账户当中。

  “我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一大半”

  今年65岁的王淑贤大妈和老伴是最早参加“一老一小”医保的两位老人。今年8月初,当王大妈得知从10月1日起,北京达到规定年龄的无医保老人可参加“一老一小”医疗保险,以后按规定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时,就带着户口簿和2寸照片,在儿子陪同下,去北京市东城区社保所办理了医保信息登记,并且当天就在社保所指定的银行缴了保费。

  王大妈说,她和老伴住在北京市东单附近的一个胡同里,老两口守着自家在胡同里开的篆刻店,一直过着平静的日子。今年4月的一天,一向健康的她突然觉得腹部疼痛难忍,就到附近的协和医院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是得了急性胆囊炎。王大妈马上住院进行了手术,手术很顺利,术后调养得也不错,现在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

  “但这场病前后花去了我们老两口1万多元的积蓄,真是病不起呀。”王大妈说,“不过,现在好了。有了这医疗保险,以后再看病就能报销了。我算过了,要是当时有保险,我做手术自己只要花几千块钱就够了。”

  与王大妈一样觉得“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来得及时的,还有家住北京市月坛社区的邹先生。去年12月,邹先生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在医院体检后,被查出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病,邹先生马上送儿子住进了医院。但是儿子住院刚1个月,邹先生就花了4万多元的医疗费。这让邹先生感到经济上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只好让儿子出了院,将治疗方式改为每天服药的保守治疗。邹先生说:“即使是这样,儿子现在每月的医药费也要花2500元。长期下去,家里肯定负担不起。”

  今年7月,当邹先生从电视上了解到,北京市开始实行“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今后像儿子这样情况,参保后看病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时,第二天就去宣武社保中心为儿子办理了参保手续。

  邹先生告诉记者,他儿子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属于特殊病,按照规定,今后有70%的门诊治疗医药费用可以得到报销。这样一来,他以后每个月负担的医药费就只有几百元钱。“对我来说,医疗保险来得太及时了,我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一大半。”邹先生高兴地说。

  “医保北京模式”对全国具有示范意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鄢晓发博士认为,从北京目前开展的“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际实施状况来看,其在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以及保障程度方面,都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北京市政府在完善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财政补贴力度大、补贴目标分类别及对目标保障人群进行制度细分的做法,对于目前全国其他地区正在进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有着很强的示范意义。

  鄢晓发表示,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加大财政支出助推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是政府发挥其公共职能的重要体现。目前全国还有2.4亿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他们基本属于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的人群。为了更好地分散这部分人未来的医疗风险,将他们纳入医疗保障的范围之内,同时促进社会公平,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有义务通过财政支出的手段,在医疗保障和保险领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鄢晓发认为,北京目前在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做法,展示了我国未来基本医保体系建设的方向———即在现有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首先完成基本医疗保障的无缝隙覆盖,先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之后再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长状况逐步加强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王培亮表示,北京市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使北京市95%的城镇户籍人口得到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目前,北京市只剩下约占城镇总人口比例5%的49.6万人还没有相应的医疗保障,这部分人群包括重障残疾人员约9.6万人,以及在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居民约40万人。

  王培亮说,由于北京市剩余的这5%城镇居民在经济状况、身体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为了让他们都能上得起医疗保险,并且医疗保险要具有一定的保障水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正会同市财政、市民政等单位,就适合他们的医保制度的筹资水平、补贴方式、保障方式进行调研并制订相应的方案,按照计划,有关政策最晚将在明年出台并开始实施。也就是说,最晚到2008年末,北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将最终实现无缝隙化覆盖,北京市所有城镇户籍人口届时都将可以享受到医保制度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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