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中出现的部门衔接不紧密、责任不明确、征管中存在薄弱环节等现实问题,市人民政府今年出台下发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以“先税后证”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项目跟踪、过错追究,实现房地产产业诸税种间有机衔接。
实施办法明确了单位义务和协助方式。确定具体的涉税信息提供责任单位,要求提供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转让、房产预(销)售等八个方面信息。在信息采集方式上,确定由市政府信息化办牵头,组织国、地税及协助单位,抓紧开发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部门信息交换计算机网络,争取今年内实现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计算机网络联接。在税费缴纳方式上,由财政、税务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在政务窗口实行“一站式”联合办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定了组织体系和考核办法。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每个协助单位均明确具体的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员。市政府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不履行职责造成税款流失的严肃追究责任。此办法实施以来,常德市国税局通过与协助单位进行信息比对,已清查出2家房地产新办企业,查补所得税13万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