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通过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杭州市660万市民和2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覆盖到同一张社会保障网之内。新政策制定了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筹资、保大病、保当期”保障办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月缴纳3%,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据测算,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实施,2008年杭州市本级基金和财政将为此增加支出6个亿(10月15日《钱江晚报》)。
据了解,已经实施的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早已覆盖了农民工。但据统计,农民工的参保率仅为30%左右。原因就在于农民工工资水平太低,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无力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保费。这次杭州市不仅将200万农民工与广大市民一道纳入同一张社会保障网之内,而且考虑到农民工经济承受能力弱的特点,让农民工参加医保无需缴纳个人部分,显然有利于提高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工的保障水平,值得称赞。
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给予他们与城市居民同等保障必不可少。长期以来,各地政府虽已将农民工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农民工游离在社会保障线之外,他们面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困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低导致无力参保。试想,他们解决眼前的生活都有困难时,又怎会为将来的养老、医疗着想?杭州市这一做法的好处恰恰在于,它降低了农民工参保门槛,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必将扩大农民工参保面,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为包括农民工等在内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存、发展问题“托底”,让这些困难群体也能共享发展成果,已经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然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以为,杭州市带了一个好头,那就是要用公共财政的阳光照亮低收入者的生活,在政策制定上多向困难群体倾斜,切实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今日之难,明日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