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探索建立税务部门企业减负工作机制的情况、减轻企业不必要办税负担的情况等。
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税务部门重点检查组织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的情况,落实“三取消、一不准”规定的情况,中介机构、社团组织向企业涉税收费问题的治理情况,向企业涉税收费项目等行为的治理情况,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税收热点、难点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的督办、查处,以及督办案件解决的质量和效率等情况。
对探索建立税务部门企业减负工作机制的情况,重点检查信访举报、案件督办、重大案件回访和通报制度,以及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的落实情况;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建设、工作经费落实的情况;落实避免对企业进行多头、多次重复检查的情况;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情况;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已经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开展法规宣传、依法检查、依法治理的情况,以及尚未出台的单位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等。
对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不必要的办税负担的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情况。包括解决企业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部门“重复找企业”问题的情况;解决企业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和数据问题的情况;解决企业应用电子手段申报纳税收费与服务不规范问题的情况;解决企业办税排队拥挤问题的情况;创新服务手段,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保障办税需求的情况。
对推行办税公开和建设税收信用体系的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办税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企业和社会公布税务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情况;客观、准确、公平地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运用评定结果,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推行分类管理和服务的情况。
据了解,这次检查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安排的。检查工作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地税务部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在10月份完成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单位的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进行检查。11月份,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力量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