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日, 我市转发了省“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验收专项行动”的通知。从11月8日开始,各县市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和今年竣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年底出现讨薪高峰,确保农民工都能领到工资回家。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及个人,将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验收的范围是,我市所有建筑企业(包括中央和外省驻烟企业),要求企业在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承诺不拖欠工资的宣传牌,广泛营造工资支付检查验收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凡是工资没有发放到位的,要立即补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在当地媒体公开曝光,并视其整改情况,研究提出对企业次年投标活动予以限制的意见。
自12月1日起,各县市区应每天向市清欠办报告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结案情况,市清欠办将对各县市区的清欠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不及时,引起不良后果的施工企业,将被予以严肃处理。
市清欠办要求,各县市区应将本地清欠办的电话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市清欠办传真电话:0535-691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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