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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施行新土地使用税额标准 市区土地分七级征收
核心提示:
来源:半岛都市报 日期:2007-11-10

  市内四区土地等级划分为7级,一级土地等级税额由每平方米9元调整为24元。近日,本报刊登了《我省将调高土地使用税》的消息后,市民对此极为关注。今天,记者到市地税部门进行了探访。

   根据最新公布的青岛市七区土地等级税额表显示,市内四区将土地分为7级,一级地由每平方米9元调整为24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7元调整为14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6元调整为12元;四级地由每平方米5元调整为10元;五级地由每平方米4元调整为8元;六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6元;七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4元。

  崂山区土地共分为4级,一级地由每平方米5元调整为14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8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6元;四级地由每平方米1元调整为4元。

  城阳、黄岛一级地由每平方米5元调整为10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6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4元。

  另外,胶州、胶南、平度一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6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2.4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1元调整为2.4元。莱西一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6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4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1元调整为2.4元。

  即墨市的通济、环秀、北安、龙山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基地、服装工业基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6元;北部工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鳌山卫、温泉、华山、蓝村、大信、南泉和龙泉镇政府驻地一级地由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2.4元;二级地由每平方米2元调整为2.4元,三级地由每平方米1元调整为2.4元。

  据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从10月22日至年底前,对200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已按原标准缴税的,按新的单位税额标准进行清算。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市地税局开通了网上申报,各地税征收大厅也做了相应准备,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对逾期未足额缴纳者,自2008年1月1日起,依法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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