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有956户纳税人在10月份申报办理固定资产抵退税申报,5个试点市主管国税机关经过书面审核和实地调查,共审核纳税人当期购置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95亿元,审批抵减欠税和退税2.61亿元。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在安徽实施,截至10月30日,安徽省共有6000户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资格认定登记,占5个试点市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24%,占其工业一般纳税人户数的52.4%.今年7月~10月,全省共接收认证固定资产专用发票18293份,金额32.2亿元,税额5.45亿元。由于受企业当期未发生购置固定资产、取得抵扣凭证滞后等因素的影响,全省有956户纳税人在10月份申报办理固定资产抵退税申报。
据安徽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实施,为安徽省特别是5个试点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受到了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全省经济相对发达的5个市试行扩大抵扣增值税范围政策,有利于形成区域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与东部沿海省份的政策差异,能够进一步优化区域投资、创业环境,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辐射能力。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该政策准予抵扣新增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仅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了企业承受的投资负担,可以迅速提高企业更新改造和扩大投资能力,而且将减少企业新增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相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实施后,大大增强了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信心和能力,有利于推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比重,扩大增值空间,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进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该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马钢股份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马钢当期共得到固定资产退税款1.47亿元,占全省退税总额的56.3%、马鞍山市退税额的91%,退税大大加快了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增强了企业资金营运能力。
据了解,为了扩抵政策在安徽顺利实施,安徽省国税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安徽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实施意见》,细化和统一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同时,向各级党政部门汇报中部扩抵政策规定及其对财税收入的影响,为国税部门赢得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