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1月29日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近期全面启动减轻洞庭湖、鄱阳湖、洪湖、巢湖、洪泽湖等大湖区农民负担的综合改革。这项改革将切实减轻大湖区农民和农场农工的负担,促进大湖区的稳定和发展。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陈旧落后,财政投入不足。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尽管大湖区农民负担已明显减轻,但由于大湖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与其他地区相比,大湖区农民仍需负担堤垸保安、防洪排涝等支出,造成农民负担偏重,因此,国家有必要实施专门针对大湖区农民的减负综合改革。
据了解,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8.0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改革工作,将惠及2616万大湖区农民,人均每年减负约89元;二是在2009年全面取消“共同生产费”、“排涝费”等专门针对大湖区农民的收费,取消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的“堤防费”、“水利工程费”等;三是增加对大湖区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四是建立大湖区堤防维护和排渍排涝的分担机制,将大湖区防洪大堤、跨乡村的堤垸建设和公益性排渍排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