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披露,尽管原先已征收反倾销税,但来自中国的三甲氧苄二氨嘧啶仍对印度市场持续倾销且数量显著,该局将在终裁中考虑不撤销该产品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12月5日消息,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称,该局于12月3日发布对华三甲氧苄二氨嘧啶(Trimethoprim)反倾销日落复审事实披露。
披露称,印反倾销总局对华发起日落复审调查后,由于无中国公司应诉,中国公司在调查中将被视为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营,中国产品正常价值将按结构价格方式计算,中国产品在调查期内加权平均出口价格为667.43卢比/公斤(即14.65美元/公斤),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15.88%.
申请方印度Inventa化工公司和Punjab化工公司代表印度国内产业诉称,中国三甲氧苄二氨嘧啶年生产能力为15,000公吨,而其实际产量(约9,200公吨)远远超过其国内需求量(约800公吨),其产品主要以出口为导向,尽管印度原先已征收反倾销税,但来自中国的三甲氧苄二氨嘧啶仍对印度市场持续倾销且数量显著,如撤销反倾销税,将增加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对此诉求,印反倾销总局在披露中称将在终裁中予以审查和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