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意味着中国的税收环境正在走向公平。”这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中得到的结论。
近年来,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呼声日渐高涨。究其原因,是内外资企业处在不同的“税收起跑线”上。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并由此形成了被专家称为“全球罕见”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并一直沿用至今。
不同的法规给内外资企业带来不同的税负水平。具体来说,内资企业统一税率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4%和15%,外资在低税率基础上还享有“两免三减半”和行业特殊减半优惠等优惠措施。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这种内外有别、税负“外轻内重”的政策,已到了不改不可的地步。3月5日上午9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温家宝说,现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使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竞争地位,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根据安排,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新税法实施后,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定名义税率由33%下降至25%,降低了8个百分点;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定名义税率也由33%降低了8个百分点,但由于一些外资企业原来可以享受24%或15%的低税率优惠,从而其法定名义税率分别上升了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据测算,由于总体上降低了法定税率,提高了税前扣除标准,如果2008年实施新税法,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减收约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增收约410亿元。如果考虑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带来的财政减收将更大一些,但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对以前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中国政府给予了积极肯定。3月8日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了说明,金人庆说,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12%。
这表明,多年来中国实行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成效显著。
但时易事移,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正在加快。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开始参与到全球的竞争格局之中。
在经济背景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的情况下,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其弊端已经不可避免地开始显现,突出表现在造成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国内投资,影响了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致使部分“脑袋灵光”的企业削尖脑袋,摇身变为外资企业。这些企业的资本金来自国内,但是注册地往往“跋山涉水、远渡重洋”,变成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地方,其目的很明显,无非是想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这种扭曲企业经营行为的套利行为,一方面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一方面使企业无法专注于主业的发展,长远来看,弊大于利。
正因为如此,在已经启动的新一轮税制改革中,推动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已成为重中之重的工作。
尽管两税合一的呼声早就发出,但推动两税合一的进程显得颇为漫长。
主要的担心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外资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取消税收优惠会降低对外资的吸引力,会对国内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其实早在2000年,财政部就着手调研两税合一的可能性;2001年入世后,财政部着手起草合并方案;2004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两税合并的草案提交到国务院;2005年1月12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一次会议上呼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不能再拖了。”在他作出这番表述的前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高调表态,坚决支持内外企所得税制度改革。此后不久,54家在华投资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向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对中国要实行两税合一,表示了不同意见。两税合一的草案搁浅。
尽管两税合一的草案遭遇阻力,但有不少专家对两税合一会对中国经济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说法表示怀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卢中原表示,外资尤其是大跨国公司来华关注的并非税收这种“小恩小惠”,考虑更多的是投资环境和市场潜力。
“事实上,税收优惠已经不是中国对外资的最大吸引力。20多年来,我们的投资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外资来中国不是图一点小利,而是要到中国抢占有利地形,他们看好的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巨大商机。”3月10日,思茅景谷李记谷庄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家起源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的茶厂被称作普洱茶团茶的发源地,早期其产品就行销内地、畅销藏蒙西域、外销南洋西洋,并形成团、饼、砖、瓜诸多规格,蔚为大观。
“我们虽然也关注出口,但目前我们主要还是着力于国内市场,对内资、外资企业来说,中国国内经济活力很大,市场广阔,这才是吸引外资进入的主要问题。”李明说。
3月10日,北京一位邵先生对本报记者说,早在鸦片战争前,世界列强就对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垂涎欲滴,为了倾销自己的产品,他们借船坚炮利强行打开中国市场。可见,为了获取高额的商业利润,即使没有清政府的支持,更谈不上税收优惠措施,外资也会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进行“对华贸易”。
“生意,有生命的地方才有利益。”有人说。
外资进入中国盈利是目的,说白了就是做生意,中国人口众多,人口众多意味着巨大的利益。
“至于外资对两税合一的反应,从企业微观主体看,是很正常的反应,但这决不是两税合一久拖不决的借口,久拖不决意味着对内资企业的歧视,而这是极为不公平的。”北京的张先生分析。
有专家指出,现在中国国内资金尤其是民间资金规模极为庞大。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民间已经有了大量的资金积累,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我们庞大的外汇储备也没有有效利用,绝大部分放在外国银行或买了美国国债。现在中国对于外资的需求已经主要不是量的多少,而是质量和水平的高低,靠税收优惠是吸引不来高质量外资的。退一步讲,即使由于内外税的统一,使得外商投资减少10%,对中国经济增长也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看来,最终导致两税合一的是市场的公平性原则,可以预见的是,在税制公平的原则下,中国国内的资源将会得到更好的配置,内资企业也会在税负降低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积累,以增强自身实力,参与更广阔的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