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大量的开发商纷纷加大了土地储备力度,众多市场人士认为此举无异于囤地居奇,而开发商多辩称储备土地只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发展需要。市场各界争议纷纷。
近期,国土资源部召集有关专家对这一市场现象进行了探讨,有专家建议,主管部门应该采取累进税率制度打击囤地。
囤地热潮引发争议
近期,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
随后,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撰写了《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下称“报告”)。报告主要撰写人、北师大金融中心主任钟伟认为,继续维持既有决策思维定势和市场供求状况,对房地产行业和金融行业将是一场危险而巨大的赌博。
在计算了近10年来全国土地购置和开发面积之间的差额后,报告估测到2007年底,开发商通过规范渠道的囤地规模约为8亿平方米,规范和非规范囤地约为10亿平方米。在2002年~2006年间,山东、江苏、浙江和四川省是土地囤积最多的省份,分别占近五年全国土地囤积总量的8.9%、8.8%、7.7%和7.7%.
同时,报告进一步分析认为,来自银行信贷的资金可能高达1.32万亿,显示出银行每提供4个单位的涉及房地产的信贷,就有一个单位被开发商或储备中心沉淀在土地上。
专家研讨商议对策
12月4日下午,由国土资源部旗下的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召开土地供应政策专家座谈会。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邬翊光教授指出,有些开发商高价拿地,并不是单纯为了建造房子出售,而是为了在股市上翻云覆雨,把拿到的土地当作一种金融手段,大搞资本运作。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提出,一些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凭借雄厚的资本力量,频频拿地,制造“地王”,房地产投机和投资需求扩张,真正的住房消费受到了压抑。
为防范国有土地出让市场中的非理性投机和投资行为,专家们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要继续坚持国有土地公开供应制度,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国社会科学院雷爱先博士认为,这是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今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
第二,要严格控制囤积土地,规范用地需求。周建春认为,可以适当缩小土地出让面积,加快土地开发时间。尽快建立全国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对土地开发规模过大的开发商,采用累进制的税费征收办法,从经济上抑制其囤地的冲动。优化中小企业投资环境,使一些资本除了楼市和股市,还有别的投资获利渠道。
第三,要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小映研究员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在住房供应制度中,必须两条腿一样长。一方面坚持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成果,继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进而改变供求关系,间接影响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预期。
第四,加强对地产市场的金融监控。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邹晓云副总工程师提出,资本市场对土地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金融资本对房地产供应和需求的支持很大。在目前经济环境下,要对进入地产市场的“游资”、“热钱”进行严格监控,防范其引发金融风险。
国土部保持高压态势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地价处副处长刘彦参加座谈,他表示,国土资源部为防止开发企业以少量资金囤积大量土地,目前已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加快开发建设速度;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单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2月10日联合举行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通报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屈万祥介绍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集中时间和力量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全面清理排查,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截至2007年初,各地共自办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顷;已查结13059件,涉及土地17500.70公顷;给予党纪处分927人、政纪处分56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0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79人,给予刑事处罚168人。
下一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专项执法监察,认真梳理和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始终保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将严格实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