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7年度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相关情况。会上,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称,截至12月24日,北京市约有25.6万人进行了个税申报,申报收入达308亿元,位居全国之首。为了强化申报管理,北京地税局将连续记录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未按时申报者将被纳入“黑榜”,重点监管。
据介绍,2006年度申报期结束后,北京地税局从全市评选出600家个人所得税扣缴先进单位和387名荣誉纳税人,并进行了表彰。此外,还依法对其中有问题的476人实施处罚,处罚金额为95200元。
王纪平局长表示,2007年,北京地税局除继续开展荣誉纳税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外,还将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力度,对未依法申报和纳税的行为实施处罚,保障税法的严肃执行。另外,还将连续记录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作为个人信用的重要评价内容。对于按时申报者要表彰,列入“红榜”,对故意违反规定的纳税人,将纳入“黑榜”,重点监管。
2007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即将展开,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刘安乐介绍说,07年的个税申报期是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今年启用新的申报表,新申报表有新增、有删除、有修改,其中最主要的变动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单独列出。这样表格更加清晰,便于纳税人理解和填写。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税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申报项填“零”。
基金的变现后的实际收入应填写在“财产转让所得”项里。基民申报基金分红收入时应填写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