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企业所得税法已正式实施,而曾与之并列为税改两大重头戏的增值税转型,却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况。至今,增值税改革也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了试点。
增值税改革代表了本轮税改最精彩一幕,也是税改成功与否的关键。这是因为,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2006年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4%以上,如果加上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的增值税收入,约占45%左右。同时,增值税涉及纳税主体非常广,对经济有深刻影响,直接关系到微观企业主体的生产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款时,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增值税款不能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全额抵扣。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实行增值税,其中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这种生产型税制,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当时正处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膨胀期,同时改革原则是不增加企业负担,也不能减少财政收入,因此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符合了当时情况。
然而,毕竟生产型增值税不符合国际潮流,除了重复征税影响公平,还严重损害了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动力,这在1997年经济出现低谷时更加突出,使本已萎靡的企业投资雪上加霜。在认识到转型的必要性后,增值税才开始艰难的改革之路。最大的突破,就是自2004年7月1日,在东北三省和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由于只允许对新增设备投资进行相关抵扣,因此只是不完全的转型试点。由于多重限制下的改革效果有限,国税总局此后两次进行修正,改增量抵扣为全额抵扣。
增值税改革之所以困难重重,是因为其中牵涉的因素太多,但归根结底,决策者还是考虑其减税效果与刺激投资效果的不良影响。一方面,如果说增值税转型会对财政收入增长产生冲击,那么在当前税收规模迅速增长的情况下,这样的风险是可以承受的。据专家测算,如果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每年就要减少财政收入1000亿元左右,显然在2007年财政收入高达5.1万亿的情况下,这样的成本远小于改革收益。
另一方面,许多人认为增值税改革会鼓励企业投资,加剧经济过热。但总体上这种影响是有限的。因为,当前投资高增长更多源于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银行信贷冲动,由税收改变企业市场行为而引致的投资规模是有限而可控的。事实上,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地方政府追求投资规模扩张,可以带来产值和增值税增加的双重利益。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地方政府若追求投资扩张,企业可抵扣更多进项税金,则可能会影响政府的税收利益,因此会适当抑制政府主导的投资过热。
目前,作为经济发展两大源泉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后者已经出现问题。近年来,在城市化带来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迅速增长同时,更能反映工业化水平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也必然会影响产业升级的步伐。加快增值税转型,将有利于扭转该局面,使工业化再次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