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并对下列高风险领域保持职业谨慎,切实做好新准则实施后的首次年报审计工作。
中注协提示的高风险领域: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
2、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预计负债的估计、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变化;
3、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
4、关联方认定及重大的关联交易;
5、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
6、债务重组、资产处置及置换;
7、异常的股权转让;
8、股权激励措施。
另外,《通知》还针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强调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和所在地省级协会报备。报备的具体内容包括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前后任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并称将对于恶意“接下家”行为实行重点监控。对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严格遵循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