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博士山”杯2007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揭晓。围绕评选出的十大税收新闻,本报专家指导会的专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委托本报专家指导会成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教授对其进行了全面点评。现在,我们把点评的内容整理如下,与广大读者共享。
《企业所得税法》获高票通过
这一条大家都选在前面,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在过去的几年当中,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一直最吸引人的眼球。在中国所有的税制改革方案中,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税种包括10个,其中改革的重头戏,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另一个是增值税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收入相加,约占整个税收收入的2/3,而在增值税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当中,又必须以企业所得税改革开路,才可能迈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第一步。
迄今为止,尽管进行了几个税种的改革,但是我们看到,这些税种的改革还都属于“零敲碎打”,没有触及税制改革的要害———税收规模的增减,税收占GDP比重的增减。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所有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而这个改革,可以说是历经波折。直到去年3月,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才终于拿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并且获得高票通过。我们从中至少能够总结出两点:一是在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各种既得利益方在整个格局中发挥着力量;二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改革的曙光,改革的方向。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修订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施行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修改施行是“绑”在一起的,其修订背景大致相同。两个条例最初都是在20年前制定的,时过境迁,背景和现实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个变化中最突出的是两点。
一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地价猛涨,而地价的上升并没有带来税收收入的相应增加。因为这两个税基本都是定额税,定额税和比例税率有很大的不同,地价再上涨,定额税也不随之上升。大量的价格上涨利益实际都留在了企业,留在了一些开发商的手中,所以必须调整,必须让国家的税收随着地价的上涨而相应上涨。
二是这几年大家所了解的房价的上升。房价的激增是需要政府加以宏观调控的,而在政府所能操作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中,对税收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清晰。通过税收来调控房价,调控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成了一个顺其自然的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必须修订。
增强预算约束力,不能滥用纳税人的钱
一直以来的新闻中,几乎找不到“不能滥用纳税人的钱”这样的字眼。这种说法更多的是我们从纳税人的角度,对国家预算收支、运行状况的一种深刻感悟。这条新闻之所以能够上榜,主要的背景就是近几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一再提升,特别是其中的超收也在不断增加。超收和增收有所不同,增收是和上一年的实际收入相比,超收的参照不是去年的实际收入,而是当年的计划收入。超收一旦出现,它的使用就成为各方极为关注的问题。中国现行预算体制有很大的漏洞,政府一旦有了超收收入,一般会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是当年使用;第二是它的使用过程不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也不需要作预算修订案,而是在行政系统内部就可以决定它的支出取向,它只需要通报不需要审批。
这几年随着税收收入的一再提升,超收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关注。因为超收的规模越来越大,去年超收规模已经突破7000亿元大关。超收规模占预算收入这么大比重,却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之内,终归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而怎样把这样一笔钱纳入到预算管理当中去,根本的措施就是修改预算法。在预算法没有能够启动修订程序之前怎么办?应该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分超收收入使用加强监督。所以才有了这样的说法,要加强对预算收入、支出安排的科学论证工作,要提高政府编制预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指出的是,超收收入的大部分是税款,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更应该把超收收入的科学使用以及在超收过程当中所要经过的一些法定程序论证清楚。
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9亿元
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一条的上榜是理所当然的。从2004年之后,中国税收收入几乎在所有的经济新闻当中名列前茅。1994年~1999年,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收1000亿元左右;1999年~2004年,税收收入增收额又有小步的爬升;2005年增收突破5000亿元,到2007年,增收额已经突破1万亿元,增速达到了30%以上。这其中当然有些特殊的原因,比如仅证券交易印花税一项就增收了1800多亿元。
我们总是讲,必须注意到此增彼减的关系。税收收入的增速快了,占GDP的比重高了,那就意味着非政府部门的收入相对下降了,非政府部门收入的增速相对减慢了,非政府部门的收入占GDP的比重也相对缩小了。认识到这是一种此增彼减的关系,就要站在全局的利益,站在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高度来全面、准确地评估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各方面因素。
节能法修订草案增设税收激励政策
这是一个能够打动人心的税收政策。因为这几年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讨论当中,大家越来越认识到,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现行的经济环境。特别是中国的能源、资源拥有量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而言是比较小的,在能源、资源的约束越来越趋于强化的今天,政府必须动用各方面的手段来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使用。在这种背景下,节能法进行修订的过程中,自然而然要把政府所能动用的、能有利于节能的各种政策加入其中。我们常说,税收政策是政府所能动用的各方面经济手段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因此,在节能法当中增加税收激励方面的条款,对有利于节能方面的项目予以减税和其他的税收优惠,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7月1日实施
从大众传播媒介角度上说,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增值税转型这项必须着手推进的改革范围扩大了。但是从税收运行规律看这条新闻,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之举。大家知道,增值税之所以要转型,是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形势、经济环境相对于1994年的经济形势、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是必须推进的一项改革。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原来有一套基于增值税改革特点的安排。2004年7月1日,东北三省一市选择了8个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从那个时候到今天,将近4年过去了。追溯一下,从1979年到今天,我们哪一项改革像增值税转型试点这样拖得这么长?具体分析,这当然是有原因的。简单地讲,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绑在一起进行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是为了化解某种阻力,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是一种普惠制的改革,所以就把两个改革绑在一起了。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推进非常艰难,所以增值税改革必须等待。在这个过程当中,它一直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而不能按照原订的时间表顺利向全国推出。
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直到去年的3月才开始被推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种背景条件下,本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出的时机到来了,但又遇到了新的障碍。增值税转型,通俗一点说,无非是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设备的那笔钱是免税还是征税,免征增值税就是消费型,征收增值税就是生产型,它体现了对企业投资行为是激励、限制还是中性的态度。很明显,在当前的通胀压力下,增值税转型又遇到了在全国推广的第二个障碍。
全国“12万”申报人数超过160万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分类所得税的典型特点就是分类计征。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是综合申报,是以纳税人为单位,把各种来源的所得、各种项目所得加总求和,如果超过“12万”就得去申报。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必须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也就是在既有分类的基础上,引入综合的因素,并且让综合的成分大于分类的成分。换句话说,个人所得税申报这步棋早晚要走,而且必须走得更快一点。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这种综合申报,又可以作为迈向个人所得税综合课征必须经过的过渡阶段。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调整
为什么能把这样的新闻作为税收十大新闻,这是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考虑。因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人人共享和谐,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残疾人作为一个重要的弱势群体,理应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受到各方面的政策倾斜。政府能够动用的经济手段,税收政策名列其中,并且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把残疾人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持扶持对象,对于残疾人的就业给予各方面的倾斜显然是必要的。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切实把“两个减负”落到实处
这条新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针对纳税人而言,把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减少;二是减少税务基层部门的工作负担,实际是从税务部门自身工作的角度来圈定的。
这两个方面的减少,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同时应当看到,纳税人更关心用税人如何用税,关心自身能得到什么回报。这里所说的回报是广泛意义上的,其中心内容是关心自己能得到什么社会保障,享受到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长期以来,围绕税负轻重的争论一直没断过。关于税收负担的轻与重不能仅仅从税收规模上加以评判,更重要的是要和政府的职能,政府履行职能的成本联系起来去看。我们希望在“两个减负”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纳税人的权益保障。就是说要把政府改进职能,要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作为一个考核目标,并且和税收收入规模联系起来一并考核,使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能够做到物美价廉,物有所值。
“十大”之外有遗珠,虽未入选意义大
针对入选2007年度十大税收新闻以外的部分涉税事件和新闻,本报专家指导会的专家们也发表了精彩的评论。限于版面,扼要摘录如下:证券交易印花税上调是一件大事,其影响十分明显,很值得研究。
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1600元调高到2000元,这件事的新闻性很强,应该关注。
土地增值税清算具有新闻性。据推算,开发商17.9%的利润将被清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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