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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个税申报可以尝试与退税挂钩激励纳税人
核心提示: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8-2-19

  中国第二次高收入人群个税申报工作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启动。10月26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1月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包括在11项所得项目中,如果合计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均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在某高科技企业工作的李小姐春节后回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财务处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表格。李小姐说,单位许多同事都接到了财务处的电话提醒,并由财务工作人员代理申报,这让员工感觉“轻松多了”。

  企业帮员工理“糊涂账”

  记者了解到,和李小姐所在的公司一样,许多企事业单位都为员工当起了“12万申报”的“代理”。京城某报社财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实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申报制度的第一年开始,他们就将每位员工的年度工资薪金数额整理汇总,然后通知符合申报要求的员工。“同意由我们代理申报的员工可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格,然后我们会将所有的个人申报统一递交地税部门。”

  纳税人杨小姐认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由单位代为申报不仅能对员工起到督促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让员工准确了解自己的收入信息是否需要申报。“单位每个月的工资、奖金、补贴都会分好几次发放,如果不是每次都特地记录下来,我很难算出自己的年收入到底是多少。”多数纳税人选择代理申报根据税法规定,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期限是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虽然申报期限刚刚过半,通过各种申报方式进行的“12万申报”已经十分踊跃,其中选择网上申报的占了绝大多数。

  记者从顺义地税了解到,截至昨日,在顺义地税进行年所得12万元申报的纳税人已经超过了去年同期的一倍多,其中逾六成是由单位代理申报。而在其他区县,“12万申报”人数也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专家建议增加激励机制

  去年是实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第一年,地税部门统计显示,北京地区申报人数近26万,约占全国160万申报人数的1/6。而税务专家高培勇认为,按照我国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来看,目前的申报数字与收入“达标”的实际人数仍存在着一定差距。

  目前,有关部门对于“12万申报”的主要约束机制是对未按时申报者处以罚金。记者从北京地税获悉,2007年地税部门共对3300多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了约谈和检查,并对其中有问题的476人实行了处罚,处罚金额95200元。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认为,我国还没有建立像美国那样的纳税申报激励机制,即把退税制度与收入申报制度挂钩。“也就是说,纳税人仅仅负有按时申报的责任,而未享受到申报带来的权益。”顾海兵认为,“12万申报”只是“权宜之计”,所有纳税人全员申报应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而激励机制将提高纳税人申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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