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新税法: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其他经济收入也要纳税
核心提示:
来源:新闻晨报 日期:2008-3-7
    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日实施,个人所得税将在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涉外人士附加的减除费用等四大方面作相应调整。

  个人所得税,这个与所有职场人士的钱包紧密相关的词汇,随着个人收入渠道的日益多元化,所得税的缴纳金额逐步提升,人们开始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合伙人徐文惠女士,为读者一解其中的疑惑。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4大调整:

  调整一:工资薪金扣除基数调整为2000元

  这次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若一个人的工资是5000元,(不考虑税前四金扣除的情况下),在3月1日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5元,3月1日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25元,比原来少缴了60元。

  国家税务总局于上个月22日下发通知,强调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调整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将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和稿费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不变,仍为800元。其中,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一次性稿费每次收入的20%.

  调整三: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调低

  对一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涉外人员,附加的减除费用由3200元/月调整为2800元/月,工资薪金扣除基数由16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也就是说涉外人员工资和薪金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维持不变,即4800元。

  调整四: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新修订的《实施条例》明确了个人所得的形式除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外,还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徐文惠说,此规定的出台必会给企业的薪酬体系带来一定影响。原来企业中以交通卡、购物卡等各种形式发放的福利,可能都要纳入到个人所得的总额中。她说,预计许多企业薪酬体系将会作相应调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