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联合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162家企业被四部门联合审核认定为重点企业。
《通知》指出,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