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实施,总局下发文件要求对综合征管软件进行及时更新,并下发了《综合征管软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业务需求调整内容》。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一)名称: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改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二)表样内容:将“业务需求”中申报表第5行“加:纳税调整增加额”、第6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第7行“减:弥补亏损”、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删除。
(三)需求内容:将“业务需求”中第6页“三、功能描述(三)业务处理规则”第6至第9项内容删除,第10项以后表述的对应关系相应调整;将“业务需求”中第12页“四、需调整的关联业务(一)季度弥补亏损信息的处理”内容删除。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将“业务需求”中“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改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改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一)名称:将“业务需求”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改为“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二)表样内容:将“业务需求”中扣缴表“纳税人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位置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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