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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8-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地区

每平方米平均税额(元)

上海

45

北京

40

天津

35

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30

辽宁、湖北、湖南

25

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

22.5

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

20

山西、吉林、黑龙江

17.5

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2.5

 

 

辽宁耕地占用税税额确定 开发区占地税额加征50%

 

  自今年1月1日起,辽宁省开始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据了解,辽宁省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辽宁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核定的税额标准执行。对没有耕地而未核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城市行政区,如果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后拥有耕地的,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耕地原所属行政区域适用税额的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省财政厅和地税局在日前发布的《》()中指出,对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所在行政区适用税额并提高50%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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