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日前表示,为了保护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将把从量征收资源税改成从价征收,以提高对资源税的调控力度,“这个方案基本上已经成熟,也许今年就会出台”。
史耀斌在“2007中国CFO年度人物颁奖典礼暨第四届中国CFO高峰论坛”上表示,“为了缓解收入差距拉大的压力,会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将把现在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变成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会以房地产税,即物业税作为主体税种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财产税体系,“准备在合适的时机推出物业税,对于其他一些应该征收财产税的,也将纳入财产税征收范围”。
他还提出,将针对洁净能源,如核能、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等,制定很明显的税收优惠政策,“不管是从增值税,还是从所得税上,都给予优惠”。
他提出,“现在也正在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同时,还在考虑调整消费税征税的范围和品种”,要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节能环保,鼓励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向着高科技、高附加值、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投入;另外,还要惩罚不节能、不环保,或者达不到国家所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的经济行为。
他说,最近将出台10个关于高新企业的税收办法和5个产业目录,还将再颁布一些成本费用的规定,“目前在清理所有以前发布的关于成本费用和财务的规定,凡是和新的法律有抵触,都要进行调整,然后陆续发布”。
另外,国资委考核局副局长赵世堂表示,下一步,国资委进一步强化会计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化制度建设,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他提出,国资委还将强化企业内控制度建设,逐步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据中国证券报 周明)
资源税调整剑指两高一资行业
2007年自8月1日起,我国开始上调铜、钨和铅锌矿石产品的资源税,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00%至1600%不等。这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一次调整。对于此次大调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博士梅新育表示,“我国此次提高铜、钨、铅锌资源税是在这些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日益短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过度发展的背景下作出的决策。
据报道,但由于资源价格便宜,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矿山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导致矿产资源浪费和过度开采。以钨为例,中国钨的储量位居世界第一。国土资源部今年下达的钨精矿总量控制指标约为6万吨,但上半年全国钨精矿产量已达39664吨,钨品出口总量达15531.6吨,同比增长1.22%。
如今世界钨工业每年消耗钨资源总量至少有70%由中国供应。宝贵的资源被消耗,还造成了高污染、高能耗。我国每年钨铁出口量在6000吨左右,每生产一吨钨铁将排放出300立方米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中国钨协指出,生产钨铁这种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出口,不仅消耗了大量钨资源,还使我国沦为西方发达国家转移污染的场所。
由于有悖保护性开采的原则,我国铜、钨资源在世界的占比开始下降。目前我国铜资源严重不足,每年三分之二的铜精矿需要从国外进口;中国钨协表示,按照目前的产量,中国现有钨储量的静态保证开采年限仅为12年。
受益最大的是地方政府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余木来说,铜、钨、铅锌资源税上调后,受益最大的就是地方政府。
以全国钨矿主产区江西省赣州市为例粗略估算,全市每年钨精矿产量约2万吨,以原有的标准征收资源税,全市每年因开采钨矿征收的资源税只有100多万元,而此次资源税上调后,每吨钨精矿缴纳的资源税超过1000元,全市每年开采钨矿征收的资源税就新增财政收入逾2000万元。
“资源税上调还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收益分配不合理的格局。”梅新育指出,随着企业兼并和行业整合步伐加快,当前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全国性的大型矿产开发企业总部大多位于东部发达地区,而矿产资源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不合理。一方面,因资源税赋过低,矿产所在地分享的收益太少,甚至不足以补偿当地居民因开采矿产而承受的损失(如土地沉陷、地表植被和地下水受破坏等);另一方面,矿产开采企业所得太多,从而导致了劫贫济富的区域转移支付。
有专家分析说,长期以来,由于资源税过低,地方政府收益过少,资源丰富的地方往往会鼓励企业就地加工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这并不是有效的资源利用模式,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盲目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