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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销售经营企业又添三家 又有两家获仓储经营权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8-5-9

  本网讯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36号于日前发布,公告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秦皇岛东奥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赋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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