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中外捐赠者纷纷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日前,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提醒捐赠者,要通过规定渠道捐赠善款和物资——
应该到规定渠道捐款
民政部作为国家主管救灾捐赠的职能部门,对广大捐赠者踊跃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的行为是充分肯定的。民政部在应对汶川地震中就有关救灾捐赠问题有明确的政策,也向全社会公布了接收捐赠的正规渠道,民政部网站和所有的媒体都有公告。庞陈敏真诚地呼吁所有愿意奉献爱心的广大捐赠者,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
如有一些网站已接受募捐的,应立即将募得的善款通过民政部公告的正常渠道及时转交灾区。要求接收到救灾捐赠善款的其他组织也尽快通过民政部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渠道尽快转交灾区。
民政部将密切关注网络开展的救灾募捐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对涉及诈骗的民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民政部向全国发出通知:
第一个方面,全国、中央层面,明确了3个主要渠道:一是民政部,二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三是中华慈善总会;
第二个方面,地方层面,是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的救灾捐赠渠道;
第三个接收渠道,就是汶川地震的重灾区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
对于捐助物资的,最好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组织的接收机构来转运发送灾区,不一定全部集中到北京,不一定通过中央层面通知的3个渠道来捐助。
捐赠如何使用与监管
目前民政部公布的捐赠总数是承诺的数据,实际到账的可能还没有那么多,有的已经在汇款,还在途中,承诺的数据是肯定要履行的,是在接收机构签订了承诺书的。
救灾捐赠管理是民政部门的职责。
民政部在4月28日向全国发布了第35号部长令,公布实施《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如何开展,资金如何使用、如何监管做出明确要求。
对于捐款的使用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接收机构包括一些基金会,不得利用救灾捐赠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
二是明确使用范围。要全部用到重灾区,即四川、甘肃、陕西。
三是具体的资金使用意向。要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按照他们的意向用于抗震救灾;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即解决灾民吃、穿、住、饮水、医疗等生活问题)。
民政部规定的这些主渠道都在按照以上要求使用这些善款,包括采购帐篷、物资、药品等。下一阶段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阶段后,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灾区重建,主要用于灾民倒房重建。
对于捐物的使用
目前捐赠的主要是三类:抢险工具、抢险器械,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水等生活必需品。民政部按照物资的使用功能全部发到灾区,有的还在途中,有的还在接收捐赠,各地随接随运。
庞陈敏强调,大家非常关心捐赠的善款和物品如何用好,为保证这些爱心捐赠能够全部用到灾区:
第一,民政部要求接收机构能够把善款用于以上几个方面。
第二,民政部也要协调四川省各地把善款用好,因为最后大部分的资金会集中到四川。
民政部还要及时邀请审计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同时也欢迎全社会来监督民政部把这笔善款用好,如果发现问题,民政部会及时纠正,如果涉及违法的,会坚决依法严格查处。
如何接收境外捐助
民政部在第一时间明确了接收境外捐助的政策,即:在这次大地震以后,对于国际上凡是愿意向我们提供援助的,都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欢迎。
具体的政策是:外交部负责统一对外接收的政策衔接,对内接收统一由民政部归口,由民政部负责统一协调。
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的,将按照捐赠提供的物资和功能,通过有关部门分送至灾区。如抢险工具,及时通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基础设施部门,通过他们及时用到灾区,发到救援队伍中去;医疗器械类的,及时通报给卫生部,让他们提供给救援医院、医疗队;食品类的,直接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
目前,表达了明确的捐赠意向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有70多个。需要我国提供海关、航线、空中通道的,已经有俄罗斯、韩国、巴基斯坦、日本、印度、美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沙特、伊朗等国家。
为了提高救灾的效率,目前已经进入国内的物资,直接飞抵成都双流机场,不停留、不转运。民政部要求四川接收机构按照这些物资的功能和需要立即送到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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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报告,截至5月22日12时,共接受国内外捐款214.16亿元,其中到账125.7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近19.15亿元。向灾区调运的救灾帐篷共计40.334万顶、被子230.5884万床、衣物305.2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