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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08-5-30 |
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广东省地税部门日前已经出台有关税收政策指引,鼓励捐赠。省地税明确,企业的货物、财产用于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应当分为两个环节进行税务处理。首先,对用于公益性捐赠的货物、财产,应该视同对外销售处理,也就是按照货物、财产的公允价值(按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认收入,然后按照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计算可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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