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国税函[2008]460号)于日前发布。《通知》称,根据中国与加拿大税收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双方税务主管当局近期达成协议,增列在对方享受利息免税待遇的机构,具体为:
加拿大方面: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理事会(the 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简称CPPIB)。
中国方面:
(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上述协议自2008年3月1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