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在对全市税务代理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时发现,“广东启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偷税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从今年1月开始,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全市153户税务代理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少数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少列营业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而“广东启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涉及偷税,被查补税、费、滞纳金124万元,并处以偷税额3倍的罚款,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成为此次检查的“典型”。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广东启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5年以取得同行业发票冲减自身营业收入,在2006年又以不合法凭证列支、重复列支成本费用,导致少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因此,税务部门对其做出补缴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滞纳金共124万元,并处以偷税额3倍的罚款。同时,由于该公司偷税数额已达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为此,也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地税局表示:税务代理中介机构既是纳税人,又是纳税人办税的代理人,这种“双重身份”更应具有依法纳税的高度自觉性和遵纪守法的强烈责任感,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该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其涉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