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通知》称,在本次税源清查中有条件的地区,对重点清查区域和企业以及通过比对发现申报有问题的纳税人的土地进行实地测量时,可以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先进测量技术或其他测量手段,查实纳税人实际占地面积与应税土地面积。
7月至11月将实施实地测量
根据要求,7月至11月将进入税源清查实施阶段。期间各市局将根据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数据收集、比对、实地测量等清查工作。
清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划定
本次税源清查的范围是《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的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占用的土地。
由于本次税源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为保证清查工作的效果,《通知》要求各地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的重点清查区域和单位,集中力量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重点清查。对于城乡结合部、大型工矿区、新兴工业园等区域,大型厂矿、大型仓储、房地产开发等占地面积大的企业,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将加大清查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各项税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