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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宣传、征税“双管齐下”号召减少“白色污染”
核心提示: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6-7

  “我是胶袋(香港称塑料袋为胶袋),请善用我!”这是香港大型连锁超市百佳所用环保塑料袋上的宣传语,袋上还注明可重复使用、可循环再造、可被生物降解。

  推广自备购物袋、使用环保塑料袋、争取立法征收“胶袋税”——香港过去数年来从政府、商家到民间一直致力于减少这座国际都市的“白色污染”。

  据介绍,香港正面对严峻的固体废物问题。目前每天有超过2300万个购物塑料袋被弃置,即每人日均弃置多于3个购物塑料袋。

  自备购物袋已成为香港购物常见的一幕。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2006年初就已先后与10家大型超级市场及零售连锁店签订自愿性《减发胶袋目标协议》,参与计划的超市和零售连锁店承诺一年内共减发1.2亿个塑料袋。

  为鼓励市民少用塑料袋,香港一环保组织2006年4月15日首次发起“无胶袋日”活动,当天全港有14家大型连锁店共1000多家店铺响应,索取每个塑料袋要捐出0.5港元。

  “无胶袋日”迅速深入人心,随后改为每月举行一次。调查显示,当年7月已有57.8%的受访市民知道“无胶袋日”,75%已开始培养减用塑料袋的习惯,86%认同塑料袋收费可有效解决滥用情况,83%认为落实塑料袋收费对香港的国际环保形象有正面影响。

  在民众环保意识增强的同时,有关部门也积极启动胶袋收费的另一管道。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2007年5月21日公布征收购物塑料袋环保费的建议方案以听取公众的意见,希望根据“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开征环保费,提供直接经济诱因,鼓励市民减少使用塑料袋。

  环保署建议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环保,首阶段将会禁止大型超级市场、便利店及个人健康和美容产品零售店免费派发购物塑料袋,向顾客收取每个购物塑料袋0.5港元的环保费,涉及约2000家零售商店。

  有关官员表示,建议征收购物塑料袋环保费的目的,不只是减少塑料袋用量,更重要的是改变市民的生活习惯,但长远来说不能单靠收费,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和宣传。

  2007年11月,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表示,将向立法会提交征收胶袋税的条例草案,争取2008年底实施,预计每年可减少使用10亿个塑料袋,而胶袋税收则全部拨归特区政府库房所有。条例草案同年12月21日刊登香港特区宪报,并于2008年1月9日提交立法会,目前还在审批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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