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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国出口柠檬酸征临时反倾销税 最高49.3%
核心提示:
来源:医药经济报 日期:2008-6-12

     6月2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我出口的柠檬酸做出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对华柠檬酸反倾销于去年9月4日立案,主要理由是欧洲几家柠檬酸生产厂家相继倒闭,而中国的柠檬酸在欧盟市场占有大部分份额。

    据此,欧盟方面认定上述几家企业倒闭是因为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

    立案后,我国有8家企业应诉,欧盟抽取4家进行重点调查。最后,认定我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上述8家企业分别征收反倾销税: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2.2%,帝斯曼柠檬酸(无锡)有限公司13.2%,日照鲁信金禾生化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3.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49.3%,宜兴协联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8.8%,山东莱芜泰禾生化43.2%,山西芮城黄河化工有限公司43.2%,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43.2%,其他公司49.3%。

    而今年5月初美国对我柠檬酸提起的反倾销调查还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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