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2008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正式展开
核心提示:
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日期:2008-6-24

  从本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2008年全国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范围、检查方式及问题处理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重点内容是税收执法权方面、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方面。检查要在本级机关全面自查(税务稽查案件可选择部分案件抽查)的基础上,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税务总局将在各地检查结束后,对省税务机关进行重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