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8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8]133号),划定13个行业的的最新工资指导线。
根据通知的规定,此次划定工资指导线13个行业分别是: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
上述行业企业在遵循全市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工资增长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测算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在使用行业指导线时,首先要参照本年度销售收入预计可达到的水平;其次要注意本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三项指标在同行业中的位置;第三应参考不同经济类型的相关指标。企业销售收入指标反映的是总产出情况,但不是最终收益结果,因此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其他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合理进行当年工资增长的决策。最低工资保障线位9600元/年,这一数字是按北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的年度水平计算得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