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有各类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还有海关交款书可以向外代开,点数很低!心动不如行动!”近日,市民林先生在广州读大学的儿子收到这样一封邮件,就在他暑假回汕头后想联络对方时,被他父亲发现,及时把他从陷阱里拉了回来。市税务部门称“公司代开发票”这种行为系违法行为,属于严厉查处的范围。代开发票函件满天飞
不单单是这位林姓大学生,近日还有许多市民向本报编辑部反映,他们的电子邮箱、手机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好几封这样的“代开发票”的邮件,“优惠代开发票”、“为您代开各种正规发票”等字样充斥其间。昨天,在汕头中心城区及澄海区开贸易公司的周先生向本报编辑部反映称,7月12日,他们公司的财务部接到一封从广州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里写道:我是广州××贸易有限公司,有国税、地税的核定发票,现存的发票可以对外开。如阁下有需要,请联系本人:黄××……周先生称这样的邮件,他的几家贸易关系单位均有接到,接函单位如果按发件人所介绍的做法操作,会误入歧途,弄不好会受骗也犯法,后果严重。
记者见到了这封邮件,记者随后拨打广州的固定电话,因电话号码系错误无法接通,又拨打发信人“黄XX”的手机。此次接通了,对方连称有发票,什么票额的都有,可以对外开,但要先收“票点费”,“票点费”为“票额”的2.5%。接到“票点费”后,就将发票送达,或派人上门开发票。“黄XX”还信誓旦旦地说:“我以我的人格作担保,绝对不会作出骗人之事。”一个月接投诉300多宗
近期代开各类发票的违法行为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又猖狂了起来,不法分子通过街头散发小卡片、手机短信、互联网邮件等形式大肆倒卖、代开假发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最近一个月,市国税局接到市民投诉多达300多宗,比过去增加了许多。
“税务机关是不可能授权给一个公司来代开发票的,也不允许个人买卖发票。”针对这种现象,记者采访了市国税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任何从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获取发票,倒卖、代开发票的行为,均属偷税漏税。对这种网上‘代开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一经查出,将作无效处理,同时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给予重罚。”
市国税部门还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使用代开发票,如果通过该手法购买使用发票就涉嫌偷税、逃税,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只有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让骗子们尽早受到法律的制裁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