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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秸秆列入资源鼓励扶持范围 将获税收支持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08-8-6

  国务院日前下发文件,决定把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与扶持的范围,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环节和不同用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国家还将加大资金投入,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燃料乙醇制备技术以及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文化馆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的利用有着悠久的历史。一直以来,秸秆都被当作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人们用它建房遮雨、烧火做饭、养畜肥田。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我国农村的秸秆相对过剩,一些地区开始随意焚烧秸秆。这不仅浪费资源,污染大气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影响了城乡居民生活。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具体的政策。总的思路是在保障适度还田和满足饲料需求的前提下,把能源化利用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向,通过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引导农民收集剩余秸秆,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将其转化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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