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将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在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同时,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这正是体现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从8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这是我国自2006年9月大范围下调企业出口退税率以来的首次回调。
提高纺织品出口竞争力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以及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纺织出口企业利润下降较多,出口增速放缓,经营面临巨大压力。数据则显示,今年上半年纺织品服装出口83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11%,比上年同期增幅回落6.4个百分点。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通过财政政策的适当调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我国外贸出口平稳较快发展。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直接降低出口成本,增加企业利润。这将有助于减轻纺织行业面临的出口压力,缓解从紧货币政策给部分企业带来的资金短缺局面,对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此外,纺织服装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克服经营困难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
区别对待有保有压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说,中央提出下半年经济工作的目标,是要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继续把抑制物价过快上涨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把握好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必须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灵活而准确地解决问题。
在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同时,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这正是体现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砷产品、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等,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取消这些产品的出口退税,有利于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浪费,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