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截止18日,中国代表团在北京奥运会上已斩获35枚金牌。不断增加的金牌也引发了人们对奥运冠军们能获得多少奖金的猜测。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中国代表团的奥运冠军们,在欢庆之余,别忘了清理自己获得的奖金,除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可以免税外,省级以下机构和其他企业和个人奖励的物资和奖金均需缴个税。
官方机构对本届奥运会运动员的奖励不缴税
每一届奥运会上,国家体育总局都会对获得奖牌的运动员进行奖励,这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对于中国运动员获得的与“北京奥运”比赛有关的奖金和其他奖励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赛运动员奖金和其他奖励收入,可以据此免缴个人所得税。2008年初,通过财政部门向中央申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明确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鼓励运动员为国争光。
据悉,早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当时的国家体委决定,给每位奥运金牌运动员奖励6000元人民币。1988年汉城奥运会,国家给予每位金牌运动员1.5万元的奖励。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国家体委对获得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分别是:8万、5万和3万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竞争更为激烈,国家再次规定:金牌、银牌、铜牌的获得者分别奖励15万、8万和5万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金牌奖则跳跃式的拉升至20万元;2008年北京奥运更将创下历史新高。
据国家体育总局透露,北京奥运会的奖金额度将超过上届,对比悉尼奥运会时金牌奖金15万元的标准,按照每届递增5万元的等差数列计算,北京奥运金牌至少该奖25万元。
县级以下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按20%缴个税
除上述奖励外,运动员所在各省市也会嘉奖为家乡取得荣誉的选手。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运动员接受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和奖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运动员接受的上述资金以及实物奖励和各类捐赠,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或者其他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一些机构和企业对运动员的单项奖金,也应该依法缴纳个税。比如,网球管理中心为了鼓励在2008奥运上有所突破,就已经制定了球员奖金再升15%的政策;燕京集团作为奥运水上项目的赞助商更是为中国运动员在奥运水上项目中所获奖牌开出天价:金牌100万元、银牌50万元、铜牌20万元。霍英东基金会也从1984年开始,给每位中国队的金牌得主颁发一公斤黄金,以及8万美元。
延伸阅读:我国奥运冠军酝酿终身津贴制
体育圈有个说法是,“国家队管上半辈子,地方队管下半辈子”。由于教练员、运动员的户口和关系都在地方队。奥运会上夺金一刻,是他们生命中最闪亮的时刻,但是稍纵即逝,而且大多数运动员也都是只闪这么一次,连续两届甚至多届奥运频闪的高手极少。那么,年纪大了,退役之后还得靠地方队。
问题在于,目前我国这种终身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像刘翔这种商业巨星在金牌奖金之外,更有巨额广告收入,足以保证一辈子过着很优越的生活;像悉尼奥运会柔道冠军唐琳这样脑子活络的,可以自己成立公司,利用奥运所赚得的“第一桶金”生钱,把“死钱”变成“活钱”而不至于坐吃山空。而更多混得不好的,就出现了“马拉松冠军艾冬梅为生计出售奖牌”的悲剧。
这种把个人际遇完全推给个人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几乎所有的运动员都是把青春完全付出在某一运动项目上,没有学习其它谋生技能。好在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准备借鉴韩国的做法,引入“终身津贴制”。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开始,韩国就为大赛优胜选手制定了严密的终身保障机制,选手一次性获得奖励不多,但却获得每月一定数额的津贴。这种津贴不仅是终身性的,而且若选手下次继续取得佳绩,每月津贴还将翻倍增长。如此一来,选手不仅没有了后顾之忧,还会坚定继续拼搏的决心。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的类似保障计划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希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公务员职位,通常是军队中的军官职位;朝鲜运动员则享受英雄般的待遇,获得公寓,并得到朝鲜劳动党内的国家公职。
世界各国奖励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各有千秋:
据估算,本届北京奥运会设立的302个项目,可产生近3000枚奖牌,4950万美元左右的奖金将直接发放到运动员手中。
新加坡
本届奥运会,新加坡开出的50万欧元的金牌奖金,是历史上最高的奥运冠军官方奖金。新加坡历史上唯一的奖牌来自1960年罗马奥运会的一枚举重银牌。目前最有希望赢得这笔奖金的是新加坡乒乓球运动员李佳薇。目前她的世界排名居第六位。
阿塞拜疆
派出了44名运动员参加本届北京奥运会的阿塞拜疆宣布:他们将为本国的奥运金牌获得者提供75万美元的奖励。这一承诺是该国领导人阿里耶夫宣布的。这笔奖金将由阿塞拜疆政府承担大约三分之一,有关的基金会则提供大约剩下的三分之二。
美国
美国泳衣品牌速比涛宣布,只要该国的游泳天才菲尔普斯能在北京水立方打破泳坛名将马克·斯皮兹所保持的在一届奥运会上夺得7枚金牌的纪录,他将获得100万美元的特别奖金。
澳大利亚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奖牌榜上排名第四位,但据最新的预测,他们有可能滑到法国、德国和英国之后。因此澳大利亚奥委会已经同意增加运动员的奖励基金,他们希望在奥运会奖牌榜上不要低于第七位。新的奖金分配方案为:金牌13.5万元、银牌9万元、铜牌4.5万元,教练将获得总数的四分之一。
加拿大
2007年11月20日,加拿大奥委会宣布推出130万美元的优秀运动员基金,从北京奥运会开始,为本国奥运夺牌运动员发放物质奖励:金牌2万美元,银牌1.5万美元,铜牌1万美元。加拿大奥委会主席钱伯斯说:“这是加拿大奥运史上的第一次,目的在于继续培训运动员。”
日本
日本对奥运选手的奖励并不算非常大方。金牌得主只有19万元人民币,银牌和铜牌得主分别是12.5万元人民币和6.3万元人民币。与该国人均26.6万元的年收入比较起来,这份奥运奖金真是不算什么。不过日本田协本月9日宣布,日本选手在北京奥运会田径比赛中的金牌得主将获得1000万日元(约合65.8万元人民币),银牌得主的奖金为600万日元,铜牌为400万日元。
韩国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7月15日表示,韩国政府决定提高获奖运动员奖金,北京奥运会奖金将比雅典奥运会增加一倍,金牌获得者将得到4万美元,银牌和铜牌分别为2.5万美元和1.2万美元。
马来西亚
作为新加坡邻国的马来西亚对于奖金也非常大方,为金牌得主提供了20万美元的奖赏。另一东南亚国家泰国出手更是大方:奥运冠军将得到大约1000万泰铢(31.4万美元)的奖励,1000万泰铢是银牌运动员奖金(600万泰铢)的1.66倍,是铜牌运动员奖金(400万泰铢)的2.5倍,是5万名泰国低收入者的日报酬总和,是拿着泰国日均最低工资———203泰铢的人长达134年的劳作。
泰国
但是这笔钱并不是一次性支付给运动员,“第一笔支付给奥运奖牌运动员的报酬,为他所得奖金的一半。另一半会在余下20年间,以分期付款的形式直接打到运动员的银行账户上。我们希望大多数运动员能管理好自己的财产。”泰国奥委会官员差龙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不想看到运动员一下子就把金钱挥霍空了。泰国政府为在北京奥运会夺牌运动员开出的奖金,比2004年雅典奥运会缩减了一半。
波兰
和泰国一样采取“分期付款”的还有波兰,他们的方案是:奥运金牌得主从35岁起,可以每个月领取1000欧元的退休金。
菲律宾
菲律宾的奖励办法比较独特:他们将送奥运奖牌获得者去大学深造,并提供一份免费的医疗保险,当然,也有一笔可以每月领取的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