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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或明年全国推行 减税规模将达1500亿元
核心提示:
来源:经济观察报 日期:2008-8-30

   一位地方财税系统官员告诉本报,财政部拟定的事关1500亿减税规模的新增值税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如无意外,按计划新方案将于2009年1月1日实施。

  一位财税系统官员说,在这个时点上推出,可能被认为是为了刺激有下滑风险的经济,但更重要的是,它就是按照税制改革本身的自有逻辑推进的。

  云开日出

  目前,各省财税系统正在紧张测算增值税转型改革会给本省带来多大的影响。让他们感到高兴的是,新方案并不像之前东北和中部试点那样“小气”。新方案中,增量抵扣改为全额抵扣,分行业实施改为不分行业全面推广。

  对于增值税改革的全国推广,市场普遍认为是对制造业的一个利好消息。此前本报采访获得的消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延续分步骤分行业实施的特点,与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方案类似。

  据悉,此次确定在明年1月实施的新方案,体现了增值税的公平性和完整性,一是取消增量限制,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二是取消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

  此前,从2004年7月开始的增值税转型试点中只采用了进项税增量抵扣,并且只在部分行业中实施。

  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的时候,增值税一直被设计为消费型增值税,但当时中国正面临通货膨胀的困扰,因为担心消费型增值税会使通胀情况愈加糟糕,所以采取了保守的方案,改为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允许从进项中抵扣。

  此后,不论学术界还是财税界其实都很清楚,增值税最终还是会转为消费型。但这一等就是15年。

  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三年后的2007年,各界对增值税全国推广的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部官员也开始在公共场合表示要全国推广。但当年7月出台的新政策,却只是扩大到了中部的26个城市。

  当时很多学者和官员给出的解释是,中国正处在投资过热的时期,高层担心,增值税改革会刺激投资,把偏热的经济带入过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为此呼吁多年,他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应该体现公平,不能作为优惠政策,在各地进行试点。

  2008年7月,试点再次延伸至工业并不算发达的内蒙古东部5个盟市。此后一个月,国务院又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频繁的试点,已经让外界变得并不敏感,但恰在此时,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的方案,得到了高层的基本认可。

  规模1500亿

  本报获悉,目前很多省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开始,有的省份测算已经结束。财政部曾对增值税全国转型带来的减收进行过测算,一年大约在1000亿到1500亿元。地方财政部门官员告诉本报,按照最新的方案,1000亿的减税规模是很有可能的。

  不过,财税系统的官员认为不应过多看重这次转型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客观讲,改革更重要的是对税制的完善,对经济的刺激作用肯定是有,但不是改革的目的。”一位地方财政官员说。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消费型增值税,这位官员说:“不论宏观经济情况如何,这个税制改革都是应该往前走的。”

  据他们测算,转型后对制造业将有非常积极的影响,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企业。

  中国经济下滑趋势已经使政府在考虑减税和扩大支出等刺激性政策,而增值税改革本身恰恰是一项有力的减税政策。目前,一些市场人士分析,改革很有可能因为经济形势而提前实施,“也许就在一个月后”。

  (本报记者孙健芳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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