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房改带危改项目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对经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批准的房改带危改项目,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梯地使用税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
通知明确,在营业税方面,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改带危改项目,对其按房改成本价计算取得的售房收入部分,暂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对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销售的收入,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房改带危改项目中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所占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比例按照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