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我国的建设项目用地在预审的过程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昨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等事项将实行“一票否决”。
对此,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表示,之所以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一票否决”,是由于目前我国违规违法占用的土地面积较大。根据国土资源部此前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土资源部仅在“百日行动”中便清理查出违规违法占地案31700件,涉及土地336万亩。“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预审不严导致的。”
据了解,此前“一票否决”制度曾经在个别地方进行过试点,效果显著。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希望通过这项规定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会审和集体决策范围的内容,规范会审和集体决策程序,强化会审和集体决策责任。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联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共同组成“一票否决”的监督机构,同时所有参与“一票否决”的各机构人员对会审意见要签字负责。
此外,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事项都要纳入集体决策的范围。参与集体决策的人员要对集体决策的结果签字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