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在三易其稿后,《循环经济促进法》终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并将于2009年1日1日起正式施行。《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石材业也要实现资源集约利用,走循环经济之路。”得知这一消息,福建省奇达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张振聪说。
据了解,我国众多的石材开发企业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才刚起步,税收优惠难以企及,同时企业还将面对更为严格的治污标准,压力之大不言而喻。因此,《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于石材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石材小企业低端竞争,给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近年来,我国石材业发展迅速,石材进出口贸易总额逐年上升。不过,石材业在为地方经济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白色混浊的液体从偷排偷放的石材加工厂内不断流出,所过之处,地面像涂上了一层白色的油漆,草木尽枯,加工厂则被堆积如山的废料废渣所包围。
8月2日,记者来到福建省某石材工业区采访,一位居民无奈地对记者说:“这里到处都是污水、粉尘和噪音,一年四季就没有干净日子,住在石材厂附近真是遭罪啊!”
“污染如此严重,主要是由福建石材业传统经营模式,即‘资源-生产-废弃物’单向式经营模式造成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据介绍,石材加工业的进入门槛较低,只要拥有石材资源和订单,再加上厂房和机器就可以开工生产。在利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家庭作坊式石材加工厂悄然开张,致使企业竞争趋于同质化、低端化,而这种低端无序生产也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以“中国石雕之乡”福建省惠安县为例, 2006年该县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石雕石材企业仅228家,占同行业企业总数的14.5%.
由于石材加工业对资源的依存度相当高。家庭作坊式加工企业的大量涌现,意味着石材资源的大量消耗。业内人士不无担心地说,这些家庭作坊式企业整体技术装备落后,多数仍以圆锯、手扶磨机为主要生产设备,资源利用率相当低,造成的资源浪费十分惊人。如此下去,石材资源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枯竭。 不仅如此,家庭作坊式石材加工厂的生产效率低,利润率也低,他们很难像规模企业那样,能拿出足够的资金来治理已被自己破坏的环境。
对于众多粗放发展的福建石材企业来说,时下已走到一个十字路口,要么在持续大量排污中随污染物一道被环保新政所淘汰,要么借《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东风,积极转型,搭上循环经济的快车。
石材企业试水循环经济,资金紧张成最大瓶颈
事实上,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之前,我国不少石材企业已经在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并取得初步成效。所谓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 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福建省奇达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惠安县的一家大型石材加工企业,记者在该企业生产车间看到,4台大切锯同时运转,偌大的厂房基本看不到扬尘,而废水在经过污水处理系统的过滤沉淀后,已经变得和自来水一样干净。该公司副董事长张振聪告诉记者,他们先后投入50余万元进行前期调查、试验研究工作,并多次派人到发达国家学习先进技术经验,目前已经实现了污水“零”排放和循环利用,不仅节约了水资源,而且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在实践“减量化”的同时,我国石材业“再利用、资源化”也正在向深层次开展,尤其是在市场需求不断走低、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的大环境下,石材企业纷纷加大了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投入。过去,石材的边角料一直都是无人问津的废料,但现在一些企业却利用这些“废物”来生产马赛克拼图和水刀拼图等,进一步实现了点“废”成金。在福建省南安市华艺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内,记者看到几位女工正用“边角料”熟练地拼制一张张“大地毡”,优美的图案、斑斓的色彩令人叹为观止。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经过科学加工,1平方米马赛克拼图可卖到1000元以上,而1平方米中档石板材的价格仅在三四百元之间。据悉,目前利用“边角料”生产工艺品的企业,仅在南安市水头镇就超过10家。
石材马赛克厂消耗一部分的石材废料,但仍有一些没有加工价值以及马赛克工艺厂自身产生的废料又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个问题,在政府每年下拨100万元石粉、碎石综合利用发展专项基金的有力扶持下,南安市一些石材企业加大自身资金投入,深入开展技术攻关,最终成功实现变废为宝,将这些废料转化为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
不过,福建省石材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紧张。”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徐永健坦言。这些企业在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投入不小,资金压力较大。据其介绍,近年来该公司每年用于环保的费用高达5000多万元。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原材料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福建省不少石材企业的利润持续萎缩,一些企业甚至因此关停歇业。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以来,仅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就有30多家石材加工企业停产。
奖优汰劣,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利好多多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无疑为石材业发展循环经济注入了一股新的动力。福建省南安市新东源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雪梅说: “一方面是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恶化,另一方面是企业又需要在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持续投入,因此我们企业早就盼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试水循环经济。”
得知《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的规定,徐永健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激励作用肯定会很明显,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加大对环保的资金投入。如果能够享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玄武石材公司将会进一步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陈雪梅也表示,新东源公司今后将会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加大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投入。
《循环经济促进法》还规定,企业生产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体要求,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那些粗放式发展的石材企业非但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而且还将面临因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的结局。“这是好事。”福建佳豪石材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他说,淘汰粗放式发展的石材企业无疑有助于改善现有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间无序竞争的局面。
据悉,由于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无序的市场竞争,导致近年来福建石材产品价格一路下滑。比如,墓碑石过去每立方米价格是3万元~4万元,现在已经下降到2万元左右;石板材原来每立方米价格可以达到40美元,现在还不到10美元;其他石材配套产品的价格也跟着大幅下跌。
徐永健人,市场的净化将使有限的资源向治污能力强、规模效益好的大企业集中。与此同时,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地向这些致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倾斜,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从而促进石材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这对于减少污染、提高资源整体利用率也有积极作用。
如今距离2009年1月1日新法实施只剩下不到4个月的时间,那些粗放发展的石材企业将如何应对呢?对此,福建惠安佳艺石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认为,有条件的企业应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石材资源利用率,使企业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要求。而那些无力独立走循环经济之路的企业,应主动寻求与大型企业的联合或协作,为企业发展腾出时间和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