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8]269号),明确两层以上的房屋,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核定顺序。
通知指出,纳税人土地占地面积核定应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核定: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二、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三、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四、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五、建筑面积÷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