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颁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就重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通知》指出,为了便于掌握和界定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凡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在建期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由建设单位直接向省地税局提出申请,经省地税局确认后,下文给予免征或减征照顾,不再层层办理报批手续。对其他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纳税有困难的,仍按管理体制报批,不执行上述规定。
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国家税务局早在198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规定对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报批免征或减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