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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财政局详细解释:房产交易税费应该这样减免
核心提示:
来源:钱江晚报 日期:2008-10-20

  近日,杭州出台的房产新政成了市民热议的话题,其中房产交易税费的减征更是能直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如何减免?昨天,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做出了详细解释。

  需要提醒的是,可享受补贴的普通住房为容积率在1.0以上、套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内(含14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情况一:购买普通商品房

  [补贴对象]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个人

  [补贴时间]自2008年10月1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包括交接书和补充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享受该项补贴

  [补贴金额]

  购买人税种补贴金额

  契税实际缴纳契税税款×80%

  印花税实际缴纳印花税税款×80%

  [案例]王先生于2008年10月14日购买杭州市上城区一套套内面积为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总价为100万,共缴纳契税15000元,印花税500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他来办理补贴申领,根据文件规定,可领取补贴有:契税补贴12000元;印花税补贴400元。

  情况二:普通存量房交易

  [补贴对象]对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个人普通住房买卖的出售人和购买人(均为个人)

  [补贴时间]自2008年10月1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到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办理存量房买卖纳税申报的,凭契证及营业税、印花税等其他完税凭证可享受该项补贴。

  [补贴金额]

  购买人税种补贴金额

  契税实际缴纳契税税款×80%

  印花税实际缴纳印花税税款×80%出售人税种补贴金额

  营业税实际缴纳营业税税款×80%

  城建税实际缴纳城建税税款×80%

  印花税实际缴纳印花税税款×80%

  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32%

  [案例]2008年10月15日张先生出售杭州市西湖区一套购入不满五年的套内面积为85平方米的房改房给李小姐,总价1200000元。张先生缴纳营业税60000元,城建税4200元,教育费附加1800元,地方教育附加1200元,个人所得税12000元,印花税600元。李小姐缴纳契税18000元,印花税600元,土地出让金1000元。根据文件规定,张先生可领取税收补贴为:营业税补贴48000元、城建税补贴3360元、个人所得税补贴3840元、印花税补贴480元。李小姐可领取税收补贴为:契税补贴14400元、印花税补贴480元。

  情况三:个人所得税补贴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执行时间]自2008年10月14日至2009年12月31日到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进行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的。

  [具体规定]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时未购房的,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给予补贴。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已在此前一年内购买新房的,若新购房金额大于出售房屋金额的,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若新购房金额小于出售房屋金额的,按比例收取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补贴。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又重新购房的,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出售房屋金额的关系,重新清算个人所得税和税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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