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堵塞税收漏洞,江西国税局决定自2008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开展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专项核查。
江西国税在文件中明确,此次专项核查的对象是,2008年1至6月全省有出口业务但未进行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出口不退税产品的企业及其他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企业,重点核查出口未申报退(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主要核查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是否已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已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重点核查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是否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中外贸企业未申报退税出口货物是否已计提增值税以及未办理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或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