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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开展央企职位薪酬调查 平衡企业薪酬分配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8-10-28

  本网讯 国资委昨天发布《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08]442号),要求自2008年开始在中央企业开展职位薪酬调查工作。

  据通知介绍,调查对象初期将选取财务、行政、计算机等通用性岗位,调查人员范围原则上包括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及二级子公司相关职位2007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职工,其中集团公司总部应涵盖相关职位的全部人员,二级子公司只选取营业收入排在前三位企业的相关职位全部人员。

  调查内容为各调查职位人员的2007年现金总收入的最高值、中位值、最低值。年现金总收入统计口径原则上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有关规定,并与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认真组织本次职位薪酬调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将调查问卷报送国资委。

  针对上述通知,有专家分析认为,国资委调查央企职位新酬,表明随着近期经济形势的不乐观,国资委对央企薪酬结构的管理更加严格。目前整体行业利润开始下滑,各央企、尤其是金融行业薪酬标准将受此影响。


  据了解,按照国资委此前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金组成。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最低为零,最高3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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