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显著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会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函(),决定用5-10年的时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
《意见》表示,无纸化考试,是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单)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考试管理模式。
无纸化考试工作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格局进行归口管理。财政部统筹领导全国无纸化考试工作。按照《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出无纸化考试指导性意见,督促、协调、检查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无纸化考试工作,并负责全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管理接口建设等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开展无纸化考试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开展"原则。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无纸化考试,做到方式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
2、"以人为本"原则。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全面树立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理念,以考生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无纸化考试管理办法和考务规则,简化报名手续,优化网络服务、咨询平台,合理规划考试时间,科学设置考试场地。
3、"因地制宜"原则。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综合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基础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无纸化考试试点地区(或部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无纸化考试工作。对于已经具备推行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地区,建议优先考虑使用其他试点地区已经使用的、经改进和完善的、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使用要求的、较为成熟的无纸化考试系统,避免重复建设。对于软、硬件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或部门,切不可盲目上马,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推进无纸化考试工作。
4、"安全可靠"原则。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无纸化考试的特点,统筹安排考务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软、硬件环境,确保无纸化考试环境的安全、可靠。同时,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考试纪律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无纸化考试过程的平稳、安全。
关于题库的开发建设。《意见》明确,题库的开发建设应当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本着"题库要完全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知识点"的原则,可由各地自行组织有关专家对题库进行开发建设,也可由财政部统筹组织专家对题库进行开发建设。
题库中题目的类型可以是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案例题、情景题等。题库中各题型所占比重等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决定,并适当增加计算题与案例题在题库中的比重。其中,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的各选项在组卷时,应能做到随机排列出现。
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重视题库的保密工作和后期管理,制定题库的保密规则,建立题库定期更新机制,更新的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以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前瞻性、时效性、先导性、权威性和优质性。
此外,电子试卷一般应有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生成。电子试卷的具体组成形式,各题型所占比重由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决定。
电子试卷生成时间,应当在充分考虑所需生成试卷数量和服务器工作性能的基础上,合理加以确定,一般不超过24小时,并允许各计算机考场在考试开始前的24小时之内下载。电子试卷在生成时应自动加密,并在开考前保持加密状态。只有在指定的考试时间,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电子试卷方可自动解密打开。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考试终端设备应当与服务器保持时间同步,并不可在考试开始后作任何调整。规定的考试结束时间到后,考试系统应能立即强制中止考试并收卷。考生成绩应由考试系统自动判定并随后生成。
考试结束后,考生的考试成绩应由考场统一回收至数据库,考生的电子试卷应当予以在数据库中保存至少1年。有条件的地区,可专设一台服务器作为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数据库的备份设备,方便考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询、调阅,提高考试的透明度。
考试软件标准化接口要求方面,《意见》表示,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自行开发、使用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时,应当留有与财政部或本省会计人员管理软件对接考试成绩数据、人员信息数据等的标准化接口,以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