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行、交行公布房贷新政细则后,虽然其他银行并未如“雨后春笋”般跟进,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在房贷细则的制定上,目前各家银行已普遍进入了各分行本地化总行“指导意见”的阶段。
交行3日出台的细则规定,对于新增客户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可首付20%,利率最高优惠至0.7倍。 关于存量客户的房贷利率是否调整,交行正在研究制定政策。而在此之前,光大和招行的房贷细则先行出炉,但其后两家银行却明确向《每日经济新闻》予以否认。他们表示,目前总行的确已将“指导意见”传递至分行,但这些内容和最终成型的本地操作细则仍有一定出入。
据了解,房贷细则的制定流程大致是,总行制定“指导意见”并传递至各地分行,各分行房贷部门再根据本地市场特征,在“指导意见”基础上完善具体操作办法,然后再交由总行审批,在得到总行认可后,才最终成为本地“细则”。从目前商业银行总行的倾向看,实质上已经将相当大的自主权交由各地分行。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以客户身份向招行、建行上海分行信贷员咨询时被告之,“只要满足 ‘首套’、‘自住’、‘普通住房’等条件的贷款人,应该可以给予利率下浮30%、首付20%的优惠条件。”
很明显的是,在上述类型客户中,各家商业银行不存在太大分歧,目前比较难定夺的,仍集中于存量客户和改善型住房的判断上。值得注意的是,与农行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都敞开优惠大门不同,交行的细则中明确规定,仅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提供利率打7折、首付比例2成的贷款优惠。如果果真以此操作,则意味着不论未来市场如何争论“改善型住房”的标准,购买这类住房的客户可能都不会享受最优惠的房贷标准。
但另一方面,交行也并未明确“存量房贷”应该如何执行房贷新政,但从上述不同可以看出,在各银行分行“本地化”讨论过程中,也不会唯农行“马首是瞻”。
“存量客户给予优惠利率,银行承受的压力已经探讨得很多了。”一银行内部人士表示,实际上目前大部分银行均不太倾向给存量房贷以最优惠利率,即使在大的标准上原则性同意给予最优待遇,在具体操作中仍可能设置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