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关于我们帮助中心在线咨询友情连接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热点专题
综合快讯
政策法规
税收专题
中央税收法规
中央财经法规
地方法规
审计评估
同瑞简介
同瑞风采
点子交流
点子专题
点子交流
精彩答疑
培训频道
培训专题
最新课程
网上书店
考试中心
名师授课
会员中心
会员专题
最新优惠
会员手册
会员公告
办事指南
瑞丰视觉
瑞丰专题
周年特刊
员工心声
企业文化
瑞丰动态
 
 
 
 
> 新闻中心 > 综合快讯 > 文章内容
 
深圳地税11月起统一税务登记申请表 不再分类填写
核心提示: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08-11-14

  本网讯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简化设立税务登记申请的通知》()表示,从11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统一填写《设立税务登记申请》,原各类《税务登记表》(含单位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特殊纳税人,以下同)停止使用。

  深圳地税表示,税务登记申请表统一后,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只需填写《设立税务登记申请》,并提供清单上列明的相关资料即可。税务登记人员审核纳税人的登记申请和提供的资料无误后,通过税务登记快速打证模块打印出税务登记证件交给纳税人,同时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

  《设立税务登记申请》由深圳市地税局统一印制,原各类《税务登记表》统一销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