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企业所得税还没搞懂,增值税政策又调整了,真是有点晕。”这是一位企业财务人员在向本网咨询近期出台税收政策时发出的感叹。的确,细数一下,11月份还不到一半,包括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出口退税等一些列税收新政密集出台。临近年底,在企业财税工作相对繁重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消化这么多新政策,对纳税人来说确实有点难。但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也提醒企业,面对税收新政,首先要把握它的变化要点,吃透政策变化用意,才能避免潜在的涉税风险。
掌握新所得税申报表两大变化
做好2008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专家表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是今年纳税人最为关注的内容,从年初至今,国家已相继出台了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等配套政策。由于今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年实施,这些政策调整与旧法下的执行有着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近日发布的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将对企业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带来巨大影响,纳税人应主要关注以下两大变化:
一是掌握表的数量和结构变化。从表式上来看没有变化,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仍采用主表与附表的样式,主表与附表从原来的14张(文件公布时为15张,但《》取消了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变为12张,附表的种类由原来的13张变更为11张。
变更情况如下:
取消:原申报表中的《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和《坏账损失明细表》(《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在收入和成本明细表中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明细表。
合并:将《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和《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合并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改变:《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改为《税收优惠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改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改为《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改为《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改为《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改为《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保留:《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
二是注意报表填列项目的变化。新申报表将一些税收优惠项目直接列入纳税调减项目;新申报表要求境外所得应弥补境内亏损;适应新准则新增了《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新申报表主表新增了分支机构预缴所得税情况。此外,主表和附表中的有些项目也有些增减,如新的资产折旧摊销表中增加了“油气勘探投资”和“油气开发投资”两项资产的调整,纳税调整项目表中项目也有所变化。新申报表还考虑了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的填报问题,等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申报表也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企业需要认真掌握这些变化。
关注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
延后开发票用于抵税存在极大涉税风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范围各行业全面推开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除了关注新政策外,也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时、正确清理增值税抵扣的相关问题。
专家介绍称,此次增值税改革的时间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即:企业于2009年1月1日后新购进设备,将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一点不同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中部等试点地区实行的新购固定资产增量抵扣。从地域上看,此次增值税改革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不分行业不分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适用对象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应不包括营业税纳税人。而且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为设备,并非所有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增值税条例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为: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但不包括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
此外,此次改革的基本税率保持不变,即:17%。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原来的工业6%、商业4%统一为3%,取消了工业与商业的差别,并税率都有所降低,其中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征收率更是降了一半,表明了国家扶持工业建设的决心,对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是一大利好消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宣告了我国长期以来对于内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优惠政策,这也是我国进入关贸总协定后必须的承诺。取消原增值税政策中对于矿产品的13%优惠税率,对其恢复17%的法定税率,则体现了国家对于资源性产品的保护倾向。
从上述政策我们可以看出,新政策给了企业极大的税收优惠。面对这一优惠,可能有企业开始盘算着今年买东西,明年开发票,用来抵税。对此,专家提醒,这样做存在很大风险。
专家表示,在增值税新政策实施之前,固定资产的买卖双方都应按照原规定执行,对09年1月1日前买卖的固定资产,销售企业应按税法规定及时确认收入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方也应按交货日期及时验收入库。如果存在货物发出,并已确认收入而发票未开的情况,税务机关一经查实,将会对买卖双方都进行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