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至此,纳税人期盼许久的增值税转型已开始倒计时。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预计将减轻企业税负1233亿元。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显现的背景下,中央推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那么,谁将是这一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企业又该如何提前谋划才能最大限度地从增值税转型改革中获益?
机械设备、石化业、电燃水业等行业将获得较大抵扣额
“现行增值税覆盖的所有行业都将从增值税转型改革中获益,只是程度不同。”海通证券公司的研究人员说。他们统计了全部上市公司2006年~2007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等)情况,结果显示,电力、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各行业中位居前列。这几个行业在增值税转型后,受益将十分明显。
海通证券公司的研究人员介绍,从大类行业来看,增值税转型对利润增速影响最大的前八大类行业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金属非金属加工制造业,造纸和印刷业,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业,纺织、服装、皮毛加工业,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采掘业。从细分行业来看,增值税转型对利润增速影响最大的前十位的行业是炼油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造纸业、陶瓷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其他生物制品业、乳制品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棉纺织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
平安证券公司的研究人员介绍,我国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业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行业有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5大行业。由于农林牧渔业基本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直接受益于增值税转型的是其他4大行业。
根据平安证券公司的统计,上述四大行业2007年设备、工具投资额庞大,采矿业为1292.59亿元,制造业为15540.759亿元,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223.9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为310.25亿元。如果明年还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则制造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会从增值税转型中获得更多的好处。按他们的测算,如果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企业将减负4400亿元。比有关部门测算的1233亿元多得多。
国泰君安的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从增值税转型中获利最大的将是机械、电子、通信设备等设备制造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行业,比如电力、钢铁等行业。从退税规模来看,电力、热力、化工、钢铁、通用设备、纺织和农副食品加工业退税规模将是最大的。”
综合以上三家证券公司分析人士的意见,记者发现,分析人士都认为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设备、石化业、电燃水业、建材业、钢铁和食品饮料业等行业将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而现在没有开征增值税的行业,比如交通运输、仓储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增值税转型对其没有直接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告诉记者,增值税转型对缴纳增值税的不同行业、同一行业中的不同企业影响也不同。总的来说,对于需要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购进大量机器、机械等设备的行业和企业,增值税减负效应会非常明显。而对于不需要购进大量机器、机械等设备的行业和企业,比如商业行业,增值税税负就不会有明显变化。他说:“至于增值税转型到底能减轻企业多少税收负担,无论是1000亿元,1200亿元,2000亿元还是4000亿元,都是不同的测算者依据不同的测算方法进行的,不可能非常准确。具体数额取决于转型后纳税人固定资产投资数额,以及政府采取的具体抵扣方法。”
刘桓还表示,我国存在大量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对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采取简易征税办法,所以它们不涉及进项税金抵扣问题。但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已统一调低至3%,与此前的6%和4%相比,增值税征收率分别降低了3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也在降低。
企业应统筹考虑整体税负,合理选择购进设备时机
离明年1月1日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还有1个多月时间,专家提醒,在此历史性时刻,纳税人需要在思想和行动两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按消费型增值税的要求开展投融资,统筹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合理选择购进设备时机,才能从增值税转型改革中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
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则意味着2009年1月1日后购入设备取得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1月1日前购入设备取得的进项税金则不能抵扣。因此,纳税人再进行购进固定资产的投资,最好在明年1月1日后进行。
按以前试点政策的规定看,比如《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其规定可以抵扣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是指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7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因此,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应该是明年1月1日后购入并取得明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固定资产。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提醒,即使在明年1月1日后购入设备,也需要统筹考虑购进设备的时机。企业购入设备的进项税金也只有在其小于当期销项税金的前提下才能全部得到抵扣,否则只能结转以后月份抵扣。
东北一家企业的财务经理告诉记者,按他们的经验,通过合理安排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以及控制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时间,企业在增值税税额较多的月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减少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减轻企业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教授高金平指出,实施增值税转型,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也会产生影响。增值税税负降低了,理论上企业的税前利润会增加。但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抵扣后,不再进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减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同时,一些企业还可能享受其他的一些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需要统筹考虑各项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税负影响,把税收安排与财务管理两者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并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需要,在税收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购进设备直接抵扣,企业受益更明显
增值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如何抵扣,抵扣多少,是企业获益的关键。因此,在增值税转型消息刚发布时,纳税人最关注的问题是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哪些?是采取“增量抵扣”的办法还是采取直接抵扣的办法?
目前,虽然具体的增值税转型操作办法还没有发布,但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息看,增值税转型中的关键问题已经明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与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6省26城市和内蒙古5市盟所实施的改革试点办法相比,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明确,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据了解,此前在东北地区、中部6省试点增值税转型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的抵扣采取了先征后退、增量抵扣的办法。增量抵扣是指纳税人当年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只能在纳税人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增值税税额中抵扣,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的,不允许抵扣。而直接抵扣办法与此不同,纳税人当年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抵扣不完的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比如,假定某纳税人2009年购进机器设备,取得进项税金1000万元,其当年在未抵扣机器设备进项税金的前提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万元,2008年其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1500万元。如果采取增量抵扣的方式,该企业2009年新增的增值税税额为500万元,企业1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只能抵扣500万元,企业应缴纳1500万元的增值税。如果采取直接抵扣的办法,1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部可以抵扣,企业只需缴纳1000万元的增值税。
对此,刘桓认为,取消增量抵扣,采取规范的直接抵扣的办法,使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的抵扣办法与购进原材料的抵扣办法相同,方便了征纳双方的操作。他说:“不管是先征后退,还是增量抵扣,都要占用企业资金。同时,企业还要为了通过相关审批而耗用不少人力。现在实行购进设备直接抵扣的办法,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时间,减少了涉税程序,企业受益会更加明显。”
在抵扣范围方面,东北地区和中部6省试点时规定,可抵扣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缴纳了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在扣除范围之内。固定资产的范围限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息看,明年的增值税转型可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范围,仍然沿用了东北地区和中部6省试点时采取的范围,可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范围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同时,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明确排除在可抵扣的设备范围之外。
刘桓说,对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比如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其所含的进项税金将允许抵扣,而对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仍然不被允许抵扣。这点同西方国家已经非常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还存在差距。西方国家的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比较宽,不仅仅限于设备。但这样的抵扣范围已经比较宽泛,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